生活权益常识,生活权益常识有哪些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生活权益常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活权益常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公民应该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八年下政治题,课本知识回答?
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,但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,按照法定程序进行,不能采取非法手段。
关于权益知识的古文?
周代:果实未成熟严禁入市场,严控生态环境
周朝是我国古代最早向假货“宣战”的朝代,为了保证食品安全,周朝严禁未成熟果实进入市场,以防止引起食物中毒。
《礼记》:“五谷不时,果实未熟,不粥于市。”
周代的食品交易大多都是直接采摘捕捞的初级农产品,主要就是看成熟度。这一规定大概是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记录。
同样,法律的“触手”还伸到了屠宰业,为了杜绝因牟利滥杀生物的情况,不在法律规定的屠宰季节,禁止私自屠宰,更不允许在市场上售卖。
周朝规定:“禽兽鱼鳖不中杀,不粥于市”。
唐代:立法维权与退货制度
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,唐代食品交易的品种也越来越多,这也就意味着把控的难度越来越大,很多不良商家为了牟取利益就各种掺假,比如酒里兑水,不过这种做手脚的程度仅限于在分量和质量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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